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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中出现破损,快递公司拒绝赔偿引争议

发布日期[ 2008-07-09 ]  分类[ 其他 ]  关键字[ 快递 ]

日前,关于韵达快递以顾客没有交保价费为由拒绝赔偿受损货物一事报道后,引发了一场关于快递市场的行风争议。连日来,不少读者纷纷通过不同方式向本报投诉其所碰到的类似遭遇,并发表自己关于如何更规范快递市场的见解。

快递行业顾客投诉不少

6月27日,得知汪小姐在韵达快递遭遇拒赔情况后,读者项先生也向本报反映,“一周前,朋友托韵达快递从福州给我寄来的资料,到我手上时封口已开,快递公司也未给我任何说法。”

余先生反映,2007年底他委托一快运公司送一批8000多元的货物到麻城,今年3月才得知货没有送到,余先生多次与快运公司联系,但快运公司却以当时的经手人已离开公司等为理由加以搪塞,至今没有赔偿。

诸如此类投诉,已经接到了数十起。

民营快递为何服务迟跟不上

据本报接到的投诉和有关部门数据统计,多半投诉是反映包裹损坏或丢失,被投诉的快递公司多数是民营快递公司。如今,民营快递企业因“价格相对便宜、邮件递送速度快、可随时上门服务、结算方式灵活”等特点在国内快递市场已抢占半壁江山。

可民营快递的服务为何老是拖人后腿,成了消费者既爱又恨的“矛盾体”呢?记者在调查武汉市的快递市场后得知,快递行业的门槛较低是一个制约因素。据曾在快递行业内待过多年的陈师傅介绍,有不少快递公司自身疏于管理,租借在小区的民房或旧车库里,场地狭窄、设备简陋。

另外,市场监管缺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市场监管缺位的深层次原因是立法步伐没有跟上。1986年的《邮政法》早已显得“人老珠黄”,而2002年开始着手修改的新《邮政法》,虽已历经10稿讨论,仍然千呼万唤未出台。据了解,200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审议《邮政法》(修改稿)。

快递服务“新标”盼严格实施

尽管新的《邮政法》尚未出台,但由国家邮政局在2007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国内所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包括跨行业经营多种不同业务的快递企业。

标准规定:如传递过程中因快递公司出现了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等情况,快递服务企业须对快件的损失进行赔偿。新标准还明确了快件损失赔偿的标准:信件类快件按照服务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保价的将按服务资费的5倍赔。因此,递送贵重物品,最好保价。

采访中,众多读者希望快递行业能够严格实施“新标”,形成行业内自律,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他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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