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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 上海快递 (DHL TNT UPS Fedex EMS)
月饼节后才送达UPS成被告发布日期[ 2009-01-07 ] 分类[ 国际快递 上海快递 (DHL TNT UPS Fedex EMS) ] 关键字[ UPS ]
因寄给家人的月饼在中秋节后才送达,来自韩国的金先生将UPS及其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快递费用850.4元。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正式开庭审理了此案。 金先生诉称,2008年9月10日,其在北京委托优比速包裹运送(广东)有限公司(即UPS),向在韩国的家人寄送了5盒月饼,并希望于9月14日中秋节之前送到。经拨打UPS800客服电话询问,其得知如寄往韩国首尔9月12日即可达到。在当天取件时,UPS公司也口头承诺快件将于9月12日下午送达首尔。然而直到9月16日快件才送达目的地。金先生认为,此时中秋节已过,其寄送月饼的目的落空,故要求UPS公司退还本次邮递费用。 UPS公司表示,快件的延误是由于香港海关检查和台湾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故不同意退还邮递费用。 金先生通过查询得知,其所寄送的月饼在辗转途经香港、台湾、菲律宾等地后才到达韩国。金先生认为,海关检查是可以预见的,不属于不可抗力;且发生台风时快件已经被延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也不能免责,而UPS公司选择运送路线时舍近求远才是快件延误的根本原因。 庭审中,UPS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认可金先生所述事实,并对未能按时送达金先生交寄的快件表示遗憾和歉意,当庭同意退还金先生快递费用850.4元,但该公司同时仍坚持认为快件延误系不可抗力造成的。 因金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金先生曾特别声明不同意调解,故尽管被告同意返还快递费的意见与金先生的诉讼请求相一致,双方仍未能达成和解。法院将择日做出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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